时间:2015-06-30 00:00来源:新闻传播系 【字体:大 中 小】
各处室、系部、中心: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高校教师和实验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皖教秘人〔2015〕81号)的精神和要求,为做好我院2015年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论文(论著)检索。申报人在7月5日前向教务处提交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论文(出版论著)原件及登记表(见附件一)电子稿。教务处负责统一检索工作,除本科高校学报以外的三类及以上论文需提供具备国家一级科技查新资质的单位出具的检索证明,其它论文需提供学院的检索证明。
二、关于代表作相似性鉴定。申报人务须于7月5日前提交《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见附件二)、送鉴论文和送鉴人有效身份证件等材料。《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要提供电子稿,填写的论文(专著)题目、论文发表刊物(出版)名称、发表(出版)日期要准确无误,发表日期要具体到月。所有送鉴论文也要提供电子稿,并制成word和pdf格式(拍摄的除外)。送鉴论文中如有2014年已鉴论文,请在表格备注栏标明。
三、关于职称处语和计算机免试。符合免试条件的申报人,须于7月5前将填写好的相关免试申报表和证明材料交组织人事处,组织人事处负责报主管部门审批(上年度已通过审批的,不再重复审批)。
四、关于评审推荐工作时间安排
1、7月15日前,各系部、中心和教务处完成申报人的教学工作量核算和教学考核,并在本部门内公示申报人的所有材料。
2、7月17日前,各部门统一将《高教系列申报人及其申报任职资格情况一览表》及电子稿报组织人事处。
3、7月22—23日,申报人报送申报材料。
4、7月27日前,学院召开2014年学院教师职务任职资格推荐委员会会议,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形成评议推荐意见,并将评审结果在院内公示。
5、8月3日,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省教育厅。
五、其它事项
1、请教务处将教学质量考核结果8月底前以书面形式报省教育厅人事处、高教处备案。
附件:
安徽新闻出版职业技术学院
2015年06月29日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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